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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滴滴出行”12月12日晚发布消息称,经配合当地公安调查核实,湖北黄梅县警方12月11日发布的警情通报中的“私家网约车主吴某”,不是滴滴平台上的注册司机。
“滴滴出行”表示,在滴滴接单的每一位司机师傅均经过严格的犯罪记录筛查,每天接单前通过人脸识别后方可接单。同时,滴滴呼吁广大乘客和司机师傅,出门在外请提高安全意识,拒绝线下约车和私下交易,记得添加紧急联系人,并通过“行程分享”功能把实时位置和行程信息分享给亲友。
据湖北黄梅县公安局11日通报,12月10日,安徽省宿松县一私家网约车主吴某(男,35岁,安徽省宿松县人)驾车送在宿松县城工作的乘客张某(女,30岁,湖北省大冶市人)回家,行驶过程中吴某将车开至宿松县境内一偏僻处持刀将张某砍伤并实施了强奸,后犯罪嫌疑人吴某驾车将张某带至黄梅县某医院大门前将其推下车并驾车逃离。目前,受害人张某已脱离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逃跑过程中疑似跳江自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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