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文旅传媒官方网站
这两家旅行社恶意甩团!新疆文旅执法部门通报:旅游企业请勿与其合作
【概要描述】这两家旅行社恶意甩团!新疆文旅执法部门通报:旅游企业请勿与其合作。
在旅游行程中,以各种理由另行收费或组织游客购物,一旦未达到预期,旅行社则授意导游甩团。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对外发布通报,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内地旅行社赴新疆旅游的团队过程中,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在行程中拒绝履行合同,授意导游或全陪“甩团”,已被多次投诉。
经查,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多次存在恶意“甩团”行为,已被海南省海口市停止了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系统的使用,不允许该社以团队名义购买景区门票。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成立专案组,调查上述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报要求新疆各地州市文旅局、协会提醒旅游企业,不与上述两家旅行社开展旅游合作,同时提醒旅游企业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及合格的交通、住宿等旅游辅助人开展业务。
据悉,在近期出现的甩团案件中,由内地旅行社或熊乐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组织赴疆旅游团,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其承担新疆旅游的地接业务。在旅游行程中,以各种理由另行收费或组织游客购物,一旦未达到预期,旅行社则授意导游甩团。
2022年7月,熊乐国旅在新疆甩团被查,因其注册地在内地且拒不配合调查,加上疫情原因,熊乐国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得到彻底遏制,今年又故伎重演。
今年4月,为进一步规范旺季旅游市场秩序,有效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恶意甩团等突出问题,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案,打击旅游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但仍有个别旅行社和个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检查,违法违规开展旅游业务。
自治区文化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提醒各位游客出行请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一旦发现旅行社拒不履行合同等损害旅客消费权益的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通过“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带“中国文旅传媒网”、“中文旅传媒”、“中旅传媒网” “中旅美食传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旅传媒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或允许,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出处标示,并注明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3)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据中旅传媒报道”或“稿件来源:中旅传媒网”,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
(4)本网转载信息,不代表中国文旅传媒网和中旅传媒网观点。
(5)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壹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我网联系,联系电话:852-30623002/18913183038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邮件地址:1532995669@qq.com
主办:华夏早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文旅传媒网 卫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留所有版权。苏ICP备202006696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70201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