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文旅传媒官方网站
加强从业主体管理 房地产经纪服务新规出台释放哪些信号?
【概要描述】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房地产经纪服务新规出台释放哪些信号?
本报记者 时斓娜
《工人日报》(2023年05月12日 04版)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10个方面提出意见,要求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
这对房地产经纪行业来说,无疑是一重磅消息。从1998年正式确立房地产市场化方向以来,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在我国已走过20多年的发展历史,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今,房地产市场逐渐步入存量时代,对经纪服务的依赖进一步增强,出台新规对行业进行管理指导,既是对行业的肯定,又是对行业的鞭策。
房地产存量时代,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被逐渐打破,人们对交易的制度性成本更为敏感。动辄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中介费,成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的障碍之一。实现盘活存量、带动增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必由之路。而从整体内容看,如何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方式,正是《意见》的重中之重。
在《意见》的10条举措中,涉及经纪服务收费问题的便有3条,包括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作经纪服务收费。其中,“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或成二手房交易服务新模式。
纵观世界主要国家的经纪服务费用支付模式,多为卖家支付或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而我国的交易习惯则是由买方承担几乎所有的中介费和相关服务费,导致即使我国是全球中介费率较低的国家之一,买方仍然感到“压力山大”。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并合理降低经纪服务费用,有望适度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意见》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打破传统只设定一个档位、以成交价格乘以服务费率确定费用的模式,为经纪服务收费提供了新思路,使之更加适度、合理。但政策并未对费率进行直接管制,而是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兼顾了健康发展与底线管理。
区分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也是《意见》的一项新提法。房地产经纪服务既包括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也包括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对经纪服务内容进行界定和区分,为的是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这有助于购房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服务,避免被混合标价或捆绑收费。高质量的延伸服务,也是未来行业探索的新方向。
针对不具备经纪服务资格的“黑中介”,《意见》明确要求经纪服务机构需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为整治获取个人信息后“狂轰滥炸”的推销行为,《意见》强调,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应该看到,此次有关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并非仅针对费用问题,而是同时整合从业主体管理、规范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业自律等多维度内容,旨在促进行业长远发展的系统性规范。
立足于今年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房地产经纪服务面临新的发展机会,《意见》恰逢其时出台有助于推动行业良性发展。而从中长期来看,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全链条加以规范,促进收费合理透明、服务质量提升,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带“中国文旅传媒网”、“中文旅传媒”、“中旅传媒网” “中旅美食传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旅传媒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或允许,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出处标示,并注明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3)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据中旅传媒报道”或“稿件来源:中旅传媒网”,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
(4)本网转载信息,不代表中国文旅传媒网和中旅传媒网观点。
(5)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壹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我网联系,联系电话:852-30623002/18913183038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邮件地址:1532995669@qq.com
主办:华夏早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文旅传媒网 卫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留所有版权。苏ICP备202006696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70201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