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火耀源城 文旅促振兴|“江湖渔火 太平夜市”河源第三届鱼灯夜游活动圆满落幕

发布时间:2026-10-08 17:24

来源: 河源市源城区文化馆

作者: 潘永光 谢伟 陈诺

选择字号: 小 中 大

10月3日至6日,由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主办,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联合承办的“江湖渔火 太平夜市”河源第三届鱼灯夜游活动在新丰江市区段、文化广场及城区五大商圈成功举办。

灯火映新丰江,民俗润源城人心。10月3日至6日,由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主办,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联合承办的“江湖渔火 太平夜市”河源第三届鱼灯夜游活动在新丰江市区段、文化广场及城区五大商圈成功举办。

活动以“湖泊+”为创新主线,设置湖泊佳城、湖泊佳景、湖泊佳人、湖泊佳宴四大沉浸式主题场景。其间,“湖泊佳人·盛世江河”集体婚礼接连上演,这场融合客家古礼与现代浪漫的集体水上婚礼与鱼灯巡游队伍相映成趣,生动诠释了传统民俗文化的独特魅力。活动现场同步推出水幕电影、巨型飘空狗麦鱼展演、打铁花、水上火壶、非遗展演、文创市集、特色美食展销等丰富内容,深度融合民俗传承、光影艺术、夜市经济与乡村振兴主题宣传,成为源城区极具代表性的标杆夜间民俗文旅品牌活动。

夜幕之下,一江两岸灯火璀璨,千盏鱼灯次第点亮。受河源市源城区文化馆邀请,该馆优秀文化志愿者、爱心公益形象大使陈漫带领志愿者队伍参与花船巡游展演,志愿者们精神饱满,充分展现新时代文化志愿者的良好风貌。

 

 

 

灯光舞台秀现场,100份宝树之光健康助农伴手礼面向市民游客免费发放,大家有序排队领取,现场气氛热烈融洽。伴手礼派发活动集中展示“欢迎莅临我的王国·源城”乡村振兴特色文旅IP。该IP名称中的“王国”指代承载乡愁记忆的田园故土与幸福家园,不涉及任何政治疆域范畴,项目全程秉持“来者皆是贵宾”的待客理念。活动依托优质文旅场景传播源城乡土文化,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以文旅力量精准赋能乡村振兴。

源城区文化馆乡村振兴数智全媒矩阵团队长张陈诺带领团队全程做好活动全媒体宣传工作。团队围绕鱼灯夜游、花船巡游、客家集体水上婚礼、非遗展演、志愿服务、助农振兴成果等核心亮点,通过现场直播、纪实拍摄、多平台推送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源城民俗文化、生态资源和乡村振兴建设成效,持续扩大源城文旅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

活动期间,广东宝树之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谢锋专程对源城区文化馆乡村振兴数智全媒矩阵宣传团队进行暖心慰问,对团队全程坚守岗位、专业高效完成本次大型文旅活动全媒体宣传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赞扬团队以媒体赋能文旅传播、助力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与务实作风。

本次活动创新整合新丰江沿岸、文化广场及城区商圈资源,构建多点联动、全域覆盖的夜间文旅消费场景。文化广场分会场轮番上演龙川打马灯、龙川杂技、木偶戏等经典非遗节目,打铁花、水上火壶等传统特色表演精彩呈现,吸引大批市民游客驻足观赏。文创市集、特色美食摊位人气集聚,为群众带来沉浸式、多样化的夜间文旅体验,有效激活城区夜间文旅消费市场。

河源市源城区文化馆馆长潘永光表示:“本次鱼灯夜游系列活动依托优质文旅平台,整合政企乡村振兴帮扶项目、特色文旅IP、志愿服务、数智全媒体矩阵等多方资源。我们以文化为纽带,激活夜间文旅消费,拓宽乡村农产品销售渠道,擦亮源城乡村振兴帮扶公益品牌,让更多群众认识源城、走进源城,感受客家文化魅力,共享乡村振兴成果。活动推动‘欢迎莅临我的王国·源城’IP传播,向外界展示源城良好发展面貌。新丰江畔渔火璀璨,欢迎各界朋友走进源城,感受客家民俗魅力。”

据了解,“欢迎莅临我的王国·源城”IP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记住乡愁、文化兴乡、产业富民、公益共生”理念,为纯公益项目。项目组建本土文化传播公益队伍与乡村振兴数智全媒矩阵团队,依托跨区域合作社网络推介乡土文化与特色产业,坚持党建引领,紧扣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依托全媒体矩阵持续开展公益帮扶与城市品牌推广工作。

 

本次活动将客家民俗文化、夜间市井经济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源城区文化馆立足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为本土特色农产品搭建对外展示、推广、销售的优质平台。

下一步,河源市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源城区文化馆将持续推进媒体、IP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度融合,深化文农旅体商公益融合发展模式,以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持续推动源城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潘永光 谢伟 陈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带“中国融媒网”、“中国融媒”、“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属中国融媒网和卫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出处,如有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3)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信息传递,并非商业用途,本网所转载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4)本网转载文章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相关问题,请在壹周内通过电子邮件与本网站联系,邮箱:573765372@qq.com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内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