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融媒官方网站
无限风光在险峰——初秋探访430多年前清江古刹石柱观

9月7日,初秋时节,天高气爽。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简称长阳县)民族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退休县级老干部胡士国,研究会会长、长阳红色文化工作室领衔人林必胜,研究会副会长、知名作家覃世清,研究会监事、长阳县政协退休干部周开富,研究会秘书长、中国融媒网副总编辑胡振栋,长阳县企业协会秘书长周明红,长阳县交通勘察设计院原院长晏永强,著名5A 景区清江仙人寨“寨主”王克海和夫人晏永珍一行9人,应石柱观守观人、优秀退役军人、王克海夫妇义子聂太平之邀,探访慕名已久的清江深山古刹石柱观。
初秋结伴赴仙山,清江横渡望孤峰
上午9时,我们一行从长阳县城出发,约 20 分钟到达石柱观对岸的清江九如度假区(之前叫欧式农庄)旁边的简易码头。

说是码头,其实就是一处水泥浇筑的斜坡,便于小船靠岸。江边停有一艘小机动船,石柱观守观人聂太平事先联系的船主早已在江边等候,他用几分钟就将我们送到了对岸。
在渡江之际,我们从江心仰望石柱观,心有所思。石柱观峰柱独立,高耸于清江之滨,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峰顶之上,建有几处红色建筑,格外显眼。

陪同我们的清江5A景区仙人寨“寨主”王克海笑着说:“还有游人讲,他们在山上见到过猴子,因而有人猜测是我仙人寨的猕猴跑过来了,这绝对不可能。”

我对石柱观,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我今年上半年两次到清江九如度假区参加文化活动,隔江望到过掩映在绿树丛中,若隐若现、高耸如云的深山古刹。
说陌生,是说我作为土生土长的长阳人,却始终没有登上石柱观一次,只有远观的印象。今日终于得偿所愿,心中不免几分激动。
四百余年道脉长,十重观阁倚危崖
清江石柱观景区,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朱津滩村,距县城10公里左右,是历史悠久的道教圣地。

石柱观海拔280米,耸立于清江南岸,其山体皆石,山形如柱,四面绝壁,凌空欲坠,风景险峻神奇,号称“世界上最小的迷你道观”,亦被誉为“湖北小武当”。高坝洲水库形成后,山峰雄居江中,三面环水,一面衔山,更添几分灵秀。

石柱观历史悠久,山势陡峭,风景秀丽。据现存碑刻记载,始建于明朝万历十九年(公元1591年),至今已有四百三十五年历史,如今尚存明代碑刻为证。
后来逐步扩建,至清朝乾隆年间,已建成大小宫殿、楼阁近十处,俗称“十重观”。自下而上依次为:关圣殿、灵官殿、镇江阁、观音阁、三仙殿、石柱观。

这些建筑依山就势,错落重叠,十分别致。整个建筑群高低错落,依山势而建,充分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的思想。
石柱观崇奉真武大帝,是巴山楚水间一处道教圣地,现为宜昌市文物保护单位、本土重点道观。

特别是位于山顶的石柱观,四面绝壁,凌空欲坠,犹有猛虎跃江之势。
感慨在临江的峭壁上,“图画天开”四个大字历历在目,为清朝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长阳知县李拔所题。

李拔,四川犍为县人,乾隆时期一代循吏,他在长阳任县令期间,政事之余,遍游山水,对石柱观的险峻风光大为赞叹,遂挥毫题写“图画天开”四字,道尽了此处山水之妙。

清代文人游览石柱观后,感慨万千,还留下了赞美的诗文:
嵯峨一柱临江皋,耸列紫宫绽碧桃。
夜半寒灯辉峭壁,日斜倒影映波涛。
一声清磬从天落,几度疏钟伴月高。
道士不知春睡足,只闻犬吠在山峱。

由此可见,当年这里的香火已经十分旺盛。民国时期,每年来这里朝拜的香客达万人左右,遍及长阳、宜都、宜昌、枝江及荆州、襄樊等地。

景区还发现有神秘藏经洞,内藏黄金道书、道士像及石桌石凳等,经文物部门鉴定,具有重大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

山上现存明清时代大小碑刻十多块,其中明代万历十九年的碑文尚保存完整,清晰可见,我们在路边见过此碑。

新中国成立后,石柱观的道士先后还俗,但来这里朝拜的香客从未间断。“文革”时期,这里的宫殿全部拆毁,仍有人自发地搭棚供神,敬香朝拜。
可以说,从开始建观到现在,历经数百年,石柱观的香火从未断绝。
绝壁攀援登峰顶,佛道共荣一洞天
渡过碧绿清江,我们沿步游道阶梯,奋力向上攀爬。台阶很陡,约呈 75 度角,两旁有护栏,提醒游人切勿用力推摇。
约半小时,我们登上石柱观顶端。沿途可见多块明清古碑,均以玻璃罩保护,碑文依稀可辨,记录着历代重修的历史。
观顶地方并不大,依次建有镇江阁、观音殿、祖师殿。镇江阁共三层,是石峰上的最大建筑,建在石柱与山体分离的间隔之间,飞檐翘角,气势不凡。

观音殿则建在石峰的半山腰,小巧玲珑,约十平方米大小,如不是雕梁画栋、朱红墙壁,一定会有人觉得这是一间放变压器的小房子。

接着,我们又手扶栏杆,攀登很陡的阶梯一百多步后,来到峰顶的祖师殿。这个殿虽比观音殿略大,但相比其他地方的祖师殿,只能算是个袖珍版的。

这里视野开阔,四周美景尽收眼底,令人心旷神怡,俯瞰清江,景色如画,众人纷纷在此打卡留念,我提议先给大家照张合影,众人欣然应允。

祖师殿里面供的是道家内丹祖师和道家拳术祖师张三丰神像。我们进去参观后,迈步走出祖师殿,心里想,这巴掌大的一个地方,竟然有佛教道教两个殿堂,佛道共荣,是石柱观的主要景观,也是中国宗教场所的一大特色。
守观人述家山事,三姓续火守古观
石柱观守观人叫聂太平,优秀退役军人,仙人寨“寨主”王克海夫妇的义子,40 岁左右,白净脸,眼小而有神。聂太平告诉我,石柱观这一片山林,是他家的祖山,也是他家的责任山。
他既不是道士,也不是和尚,就是道教传统文化的一个追随者、守护者和深山古刹管理者,为香客提供服务。

原来,聂太平的祖先是江西人。明朝初年,“江西填湖广”大移民,他的先祖从江西迁移到清江石柱观一带。一起迁来的,共有聂、郑、邓三姓。他们见有残破不堪的庙宇,便许下誓愿,若在此地生根发达、子孙满堂,一定重修庙宇。

果然,天随人愿,他们三姓家族重修了庙宇。随着战乱和“破四旧”,石柱观庙宇建了又毁,毁了又建,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重建的观殿才算稳定下来,现已被列为景区和宜昌市文物保护单位。

据石柱观岩壁上宣传牌称:“石柱观始建于唐,兴盛于宋,始为庙宇,继为道观,元末明初,破败不堪,明万历年间,时有聂、郑、邓氏三姓,扩庙安神。”云云。依据何在,不得而知。
但聂、郑、邓三姓世代守护这座古观,香火延续四百余年未断,却是有碑刻可考、有口皆碑的事实。
清江大拐弯如画,梯田叠翠入眼帘
我祖师殿前与聂太平交流片刻,信步走近栏杆,俯观山下清江。清江如带,群山叠翠,一片浩然。
我惊讶发现,清江在这里是一个大拐弯,比晋陕内蒙交汇的黄河大拐弯毫不逊色,而石柱观,正处于大拐弯的最凸处。
由于高坝洲水电站的兴建,清江形成高山湖泊,被人称为“东画廊”(隔河岩电站库区称为西画廊)。
石柱观对岸的九如度假区和板桥铺移民区则成为一个半岛。据称,九如度假区所在地,曾是古长阳县城所在地。

绿玛瑙般的清江水,壮阔浩荡,微风吹过,江面波光粼粼,两岸青山如黛。右前方,是新开出的梯田层层,是清江库区移民的新耕地,梯田景致,不亚于龙脊、云阳梯田,别有一番风味。山上植被良好,树木茂密,鸟语花香;山下绿水相拥,碧波荡漾,风景十分清幽。
深山古刹品农家,宜昌香客结善缘
转眼到了中午,我们在这片深山古刹品尝了聂太平夫妇免费为我们提供的午饭。食材都是从山下带上来的地道土鸡、农家菜和馒头,土鸡和时令蔬菜均由聂太平的妻子和岳父亲自加工制作,米饭也是在山上厨房煮的。虽是粗茶淡饭,却因山高路远、亲手劳作而格外香甜,大家吃得津津有味,连称胜过城里美味佳肴。

在山上,我还遇到了一位从宜昌市来的漂亮90后女香客。她叫孟玉真,河南省南阳市人,全家都在宜昌经商。
她自称是刷抖音才知道这里有一处神秘而又风景优美的深山古刹,故慕名自驾而来,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们热情邀她共进午餐。

饭后,我们聊得很投机,遂加微信,将8月27日中国融媒网报道《清江仙人寨民俗雄踞5A景区,7人消费420免费秘境探幽》予以分享。她看后连称仙人寨太美了,一定要带家人来玩一趟。我立马介绍她与王克海“寨主”相识,并称报道中的两幅图片均有“王寨主”联系方式。

王克海表示:“走进仙人寨,人似寨中仙。来之前先给我电话,我们热情周到服务,保证你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老领导建言献策,图画天开展新篇
长阳民族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退休县级老干部胡士国,曾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尤其是多年担任分管文化、旅游、城建和民族宗教等工作的副县长,对全县的文旅融合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清江旅游开发的重要推动者和见证人。
在参观过程中,他结合实际,针对石柱观今后的开发、保护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聂太平深表谢意,并表示认真研究逐步落实。

我突然忆起,在石柱观宣传牌上的一句话:“清乾隆年间,长阳知县李拔为石柱观题写有图画天开四字。”
或许是历史的有意安排,如今石柱观这一片清江区域,以石柱观为中心,已经形成为一个较大风景区。

石柱观左有邓家老屋(300年前古建筑),右有禹王宫(待开发景点),前有九如度假区,山上有板桥铺移民新村层层梯田,加上清江大拐弯,这里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已构成一个大景区的雏形。

“图画天开”既是寄语,也是写实,它已真实地呈现在人们眼前。信不信由你!

下午两点,我们踏上返程之旅,覃世清副会长即兴创作《登石柱观有感》一首,为此次探访画上圆满句号:
石柱奇峰入九霄,祖师宝殿比天高。
清江碧水山前过,倒影仙庄画艇摇。

(责任编辑:云飞扬)
相关资讯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带“中国融媒网”、“中国融媒”、“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属中国融媒网和卫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出处,如有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3)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信息传递,并非商业用途,本网所转载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4)本网转载文章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相关问题,请在壹周内通过电子邮件与本网站联系,邮箱:573765372@qq.com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内容删除。